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17)071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其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号)(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其春先生计划
自其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7%)。
2017年12月5日,公司收到张其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至本
公告日,张其春先生已完成其减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17.09.22 12.04 138,000 0.026
集中竞价 2017.09.25 11.69 32,800 0.006
张其春
集中竞价 2017.11.01 11.41 165,000 0.031
集中竞价 2017.12.05 9.11 339,200 0.064
合 计 -- -- 675,000 0.127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700,000 0.509 2,025,000 0.382
张其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75,000 0.127 0
高管锁定股份 2,025,000 0.382 2,025,000 0.382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张其春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
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后,张其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382%。
4、张其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承诺,在其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张其春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张其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