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泰格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医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 号)核准,泰格医药于2017年5月向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5,311,37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7年5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474,865,167股增加至500,176,537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价格(元/股) 配售股数(股) 锁定期限(月)
1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89 5,062,274
2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89 5,303,331
3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89 5,062,274
4 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89 5,062,274
5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89 4,821,217 12
合计 - 25,311,370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出具的承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规定,本投资方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和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
他投资者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且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未来也没有交易安排。
(2)本企业将确保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
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证监会备案前全部足额到位。
(3)本次非公开发行获配股票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不少于12个月。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5月1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5,311,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5名,分别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5名限售股股东具体涉及的24个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配售股数(股)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
1 5,062,274
司 司混合型组合资产管理合同
信诚基金-和聚定增组合私募投资基金 2 期 883,888
信诚基金-江苏农垦诚鼎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2,008,838
2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诚基金-中信证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8,838
信诚基金-鞍钢资本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401,767
浙商汇金灵活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583,367
浙商汇金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03,536
浙商金惠优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45,520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 浙商金惠聚焦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57,131
3
限公司 浙商金惠聚焦定增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65,167
浙商金惠聚焦定增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4,371
浙商汇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9201) 723,182
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
天富 13 号资产管理计划 5,062,274
4 限公司
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8103) 2,142,763
九泰锐丰定增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80,063
(168104)
九泰锐华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8106) 573,954
5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8108) 306,109
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168105) 191,318
九泰基金-凤凰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14,791
九泰基金-恒锐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3,055
九泰基金-锐盈定增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114,791
九泰基金-锐金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33,923
九泰基金-锐鑫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33,923
九泰基金-锐盈定增 8 号资产管理计划 76,527
合计 25,311,37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2,844,310 38.56% 167,532,940 33.4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7,332,227 61.44% 332,643,597 66.51%
三、股份总数 500,176,537 100% 500,176,537 100%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
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顾庄华
葛绍政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