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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8)035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618 号东冠大厦 15 层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小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44,008,9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7846%,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7,687,96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41.52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321,028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7.2616%。
    除叶小平、曹晓春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均在 5%以下。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叶小平、曹晓春回避表决。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子公司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558,5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4%;反对84,5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弃权 365,8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99%。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669,319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8%;反对 84,5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9%;弃权
365,88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4%。
    11、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购买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983,8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99%;反对
1,025,1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1%;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094,616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96%;反对
1,025,13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04%;弃权 0 股。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
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
    13.01《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之发行主体》;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3.02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之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3.03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之发行股票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3.04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之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3.05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之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3.06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之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3.07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之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维持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6、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有关事宜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662,2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9%;反对
34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1%;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773,0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56%;反对 346,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44%;弃权 0
股。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4,00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6,119,755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元律师、李倩源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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