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资产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南大资产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至2019年5月8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206%,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减持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减持明细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竞价交易 | 2017年11月10日 | 29.57 | 57.94 | 0.360% |
竞价交易 | 2017年11月13日 | 29.69 | 17.98 | 0.112% | |
竞价交易 | 2017年11月14日 | 32.28 | 41.82 | 0.260% | |
股份转增前 合计: | 117.74 | 0.732% | |||
竞价交易 | 2018年5月11日 | 17.30 | 7.351 | 0.027% | |
竞价交易 | 2019年4月29日 | 12.85 | 39.8221 | 0.145% | |
竞价交易 | 2019年4月30日 | 12.69 | 15.5 | 0.057% | |
竞价交易 | 2019年5月8日 | 12.42 | 67.0755 | 0.245% | |
股份转增后 合计: | 129.7486 | 0.474% | |||
合 计 | 1.206% |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表中股份转增具体指:公司2018年5月11日实施完毕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86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303,680.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股本112,604,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73,468,80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股份减持前 持有股份(已根据股份转增调整股数) | 截至2019年5月8日收盘,本次股份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4,179,520 | 12.50% | 30,880,454 | 11.2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179,520 | 12.50% | 30,880,454 | 11.2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3、其他相关说明(1) 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南大资产公司在本次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3)本次减持后,南大资产公司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