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出席情况: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总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舫山
南路 808 号二楼)会议室 D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名,实际
参加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泽声先生主持。
二、 议案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
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