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收购Elliquence, LLC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77,152,000美元(约合人民币49,500万元)的价格,通过全资子公
司上海显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特殊目的公司以协议受让方式收购
Elliquence, LLC 100%股权。公司作为上海显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为上海显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该次交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该事项的实施符合
公司国际化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显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购
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
保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
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于成磊 鲁旭波 孙勇
二○一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