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法人股东浙江华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迅”)函告,获悉浙江华迅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情况1、浙江华迅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浙江华迅 | 否 | 3,000,000 | 2018年10月12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6% | 补充质押 |
否 | 480,000 | 2018年10月12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52% | 补充质押 | |
否 | 480,000 | 2018年10月12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52% | 补充质押 | |
否 | 480,000 | 2018年10月12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52% | 补充质押 | |
否 | 570,000 | 2018年10月12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62% | 补充质押 | |
否 | 570,000 | 2018年10月12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62% | 补充质押 | |
否 | 570,000 | 2018年10月12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62% | 补充质押 | |
否 | 570,000 | 2018年10月12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62% | 补充质押 | |
否 | 570,000 | 2018年10月 | 至办理解除质 | 兴业证券股 | 0.62% | 补充 |
12日 | 押登记为止 | 份有限公司 | 质押 | ||||
否 | 2,150,000 | 2018年10月12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3% | 补充质押 | |
否 | 1,560,000 | 2018年10月12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9% | 补充质押 | |
合计 | 11,000,000 | 11.94% |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浙江华讯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华迅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2,139,6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9%。其持有的本公司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70,034,588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6.01%,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37%。
4、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浙江华迅本次股票质押为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浙江华迅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浙江华迅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交易确认书;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