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珈伟新能”)于2019年5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61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就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内容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会计师反馈无法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回复。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预计不晚于2019年5月31日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及网站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