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拟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丁孔贤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两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65%。2019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截至本公告日,丁孔贤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孔贤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成交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丁孔贤 | 大宗交易 | 2019-3-26 | 5.86 | 370,000 | 0.0441%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直接持有股份 | 减持后直接持有股份 | ||
丁孔贤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直接持有股份总数 | 73,846,369 | 8.79% | 73,476,369 | 8.7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461,592 | 2.19% | 18,091,592 | 2.1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5,384,777 | 6.60% | 55,384,777 | 6.60% |
二、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孔贤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已减持股份总数为37万股,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丁孔贤先生出具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