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珈伟股份”)控股
子公司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龙能”)因资金需
求,现拟向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 25,000 万元,借款期限
为 5 年,贷款利息按照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孰低计算。公司
拟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公司只持有珈伟龙能 85%的股权,故公司仅
对其借款金额的 85%即担保金额不超过 21,250 万元的部分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为 5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1、被担保人: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2、企业住所:如皋市城北街道益寿北路 889 号
3、法人代表:丁孔贤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6 年 10 月 27 日
6、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锂离子电池组件及系统
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
7、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其 85%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珈伟龙能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98.69 200.00
负债总额 1,712.83 200.00
净资产 -114.14 0.00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14.14 0.00
净利润 -114.14 0.00
资产负债率 107.14% 100.00%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3、债权人: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
3、担保金额:不超过 21,250 万元
4、担保方式:珈伟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5 年
四、董事会意见
珈伟龙能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此次担保行
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珈伟龙能
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快速发展,公司对珈伟龙能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
对等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珈伟龙
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珈伟龙能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
有利于珈伟龙能的发展。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控股股东,已制定严格的对外担保
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为珈伟龙能申请借款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为珈伟龙能提供的担保额度共计为 21,2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4.7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珈伟龙能累计提供担保的实际发
生总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履行完审批程序的担保总额(含本次担
保事项)累计为人民币 186,287.7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人民币 186,287.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17%。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总额为人民币 42,273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实际发生总额为人民币 42,273 万元),其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3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