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
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 6 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孔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以书
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与如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就公司在如皋管委会新能源汽车及零部
件产业园区投资建设锂电池以及电池包项目达成投资协议,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6.6 亿元人民币,实施主体为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关于与如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因资金需求,拟向如皋
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申请借款,公司拟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不超过 21,250 万元,担保期限 5 年。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17 年 8 月 3 日(星期四)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