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 年7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截止 2013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将 3,5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 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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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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