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2018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3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莹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
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除因自身原因离职后
不再具备激励条件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外,其他首次授予、首次授
予(暂缓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在锁定期满后办理首
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第二
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关于 201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首次授予(暂
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
2018 年 5 月 4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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