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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0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
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4 月 2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22 日-2018 年 4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 年 4 月 23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2 日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广州信息港 A 栋
12 楼)1 号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钟飞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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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和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13 人 , 代 表 股 份
256,754,1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8.720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245,422,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452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331,7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26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方式投票或网络投票方
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56,754,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862,221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56,754,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862,221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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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56,754,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862,221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56,754,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862,221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754,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862,221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754,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862,221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256,754,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862,221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754,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862,221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关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暨豁免业绩补偿承诺方的业绩补偿责任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6,886,5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568%;
反对 9,867,6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3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994,537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045%;反对 9,867,684 股,占该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955%;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40
    表决结果:同意 256,754,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862,221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姚继伟、叶坚鑫
    3、结论性意见: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
于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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