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19年5月13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志杰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及2019年4月17日公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