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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关于董事长及总裁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5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总裁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9月10日,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伟修先生以及董事兼总裁刘圣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计划自2018年9月11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每人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伟修先生及董事兼总裁刘圣先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84,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12%,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6,048.349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计划概况

1、增持主体

王伟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截止本公告日,王伟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720,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王伟修先生与控股股东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晓东先生及上海小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119,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5%。

刘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截止本公告日,刘圣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60,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刘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益兴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悠晖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云昌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ITC Innovation Limited、苏州舟语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福睿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苏州睿临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457,7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8%。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2、增持目的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3、增持计划、期间、方式及资金来源

王伟修先生及刘圣先生计划自2018年9月11日起6个月内(即2018年9月11日至2019年3月1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每人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本次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4、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伟修先生自2018年9月11日至2019年3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30,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8916万元。

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名称增持前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伟修20,989,6604.41%21,720,0164.57%
王伟修及其 一致行动人127,389,59726.79%128,119,95326.95%

2、公司董事兼总裁刘圣先生自2018年9月11日至2019年3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54,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3,047.4580万元。

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名称增持前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圣1,106,0970.14%1,760,3850.37%
刘圣及其一致行动人85,803,49718.05%86,457,78518.18%

三、其他说明1、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2、王伟修先生和刘圣先生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且公司已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王伟修先生和刘圣先生承诺: 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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