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专项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州
益兴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4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189,068股,发行价格13.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999,980.72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1,000,000.00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468,999,980.72元,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贵公司在恒丰银行龙口支行黄城东市场分理处开立的指定人民币账户853543030122600917划转了认股款人民币468,999,980.72元。扣除贵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592,983.74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1,406,996.98元(肆亿伍仟壹佰肆拾万陆仟玖佰玖拾陆元玖角捌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费用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2,184,508.51元,余额人民币453,591,505.4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8月3日出具XYZH/2017JNA2019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17年 8月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光模块研发及生产线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634.76
万元,光模块自动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418.08万元,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等发行费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49,052.84万元(含滚存的募集资金利息),前述专项账户内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结余23.61万元,为原募集资金存款时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注销前账户余额 |
恒丰银行龙口支行黄城东市场分理处 | 853543030122600917 | 228,560.8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支行 | 10551101040018805 | 7,492.3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75010122001039277 | 25.55 |
合 计 | 236,078.74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按计划使用完毕,并于近日办理了注销专项账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结余23.61万元,为原募集资金存款时产生的利息收入,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利息款转入基本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