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
东王桂山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补充
股东 一大股东 补充质押 初始交易 到期购回 补充质 质押占其
质权人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 日 日 押日 所持股份
动人 比例
国信证券
380 2016 年 12 2018 年 9 2018 年
王桂山 否 股份有限 3.34%
万股 月 12 日 月 12 日 2月8日
公司
国信证券
1,070 万 2016 年 12 2018 年 9 2018 年
王桂山 否 股份有限 9.39%
股 月 16 日 月 13 日 2月8日
公司
1,450
合计 12.73%
万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桂山先生共持有本公司 113,9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9.11%,累计已质押股份 113,9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9.11%。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补充质押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