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
东王桂山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 2016 年 12 月 12 日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
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 4,190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办理了延
期购回业务,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延期
第一大
股东名 质押 初始交易 原质押到 延期后质押 质押占其
股东及 质权人
到期日 所持股份
称 一致行 股数 日 期日
比例
动人
国信证券
4,190 2016 年 12 2017 年 12 2018 年 9 月
王桂山 否 股份有限 34.79%
万股 月 12 日 月 12 日 12 日
公司
4,190
合计 34.79%
万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桂山先生共持有本公司 120,45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9.64%,累计已质押股份 113,9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4.56%,占公司总股本的 9.11%。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