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
东王桂山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 2016 年 12 月 12 日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
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 838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
押业务,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质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 初始交易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及一致行
股数 股份比例
动人
2016 年 12 2017 年 11 国信证券股
王桂山 否 838 万股 6.09%
月 12 日 月 30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838 万股 6.09%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桂山先生共持有本公司 137,607,036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11.01%,累计已质押股份 113,9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2.77%,占公司总股本的 9.11%。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部分解除质押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