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发
布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公司财务总监吕加奎先生计划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期间,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50,000 股公司股份。
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收到吕加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
函》,吕加奎先生于 2017 年 9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 1,0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41%,减持计划已经实
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单位:股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份数量
元/股 总股本的比例
吕加奎 集中竞价 2017 年 9 月 7 日 4.506 1,050,000 0.0841%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259,013 0.5011% 5,209,013 0.4170%
吕加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64,754 0.1253% 514,754 0.04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94,259 0.3758% 4,694,259 0.3758%
二、其他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吕加奎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2、吕加奎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吕加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