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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 年 04 月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邢其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吕加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67,486,982.99           279,102,566.07                       3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824,427.83            28,755,233.19                       3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4,995,125.83            28,203,458.13                       24.0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4,897,467.41            37,627,092.59                       152.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4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4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                    1.68%                        0.3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999,040,929.32         2,901,547,332.03                        3.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60,309,030.94         1,823,203,639.07                        2.0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5,497.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407,760.9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632.26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9,329.18
合计                                                                  2,829,302.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公司现已成为中国大陆生产背光LED的龙头企业,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在
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但面对国内、外竞争对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整体竞争力,则可能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给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地位带来不利影响。
    2、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LED行业技术持续创新,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产品售价随之下降。同时,随着产能持续增加,
市场竞争加剧,也会带来产品销售单价的下降。
    如公司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出高性价比产品,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核心技术能否保持持续领先的风险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等途径,目前已经在超薄、低光衰、高显色性、高可靠性等方面拥
有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形成了多项专利和专有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随着LED产品
应用领域不断扩大,LED技术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新的应用材料、新的封装工艺不断涌现,若公司不能正
确把握LED封装技术的发展趋势,对技术开发与工艺创新作出合理安排,则可能无法研发新的技术与开发
新的产品来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使本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落后的风险。
    4、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壮大,原有的管理方式和手段需要不断改进。如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随着公司业务快
速发展而得到提升,将会影响到公司效率,增加经营风险。
    为应对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风险,保持业务持续增长,公司充分发挥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品质稳定、
售后服务与交期好的综合优势,为客户定制差异化且富有竞争力的整体解决方案,通过提升客户竞争力来
获得客户认可。与此同时,积极推行国际化战略,加强与国际大客户的合作,提升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
    面对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和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一方面将努力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推出高
附加值的新产品,同时通过工艺改进,提升产品光效,减缓产品单价下降;另一方面坚持实施精益管理,
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以及加强供应链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保障各类产品毛利率水平的基
本稳定。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957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邢其彬                       境内自然人       22.94%         159,168,493     119,376,369 质押             12,000,000
王桂山                       境内自然人       12.02%          83,431,920       83,431,920 质押            83,431,920
王建国                       境内自然人        3.25%          22,548,323                  质押            21,1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其他              2.55%          17,688,039
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深
                             其他              2.05%          14,238,773
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其他              1.58%          10,958,03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
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其他              1.54%          10,700,086
金
侯利                         境内自然人        1.21%           8,386,20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0.58%           4,004,198
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
                             其他              0.58%           4,000,988
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邢其彬                                                            39,792,124 人民币普通股                 39,792,124
王建国                                                            22,548,323 人民币普通股                 22,548,32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17,688,039 人民币普通股                 17,688,039
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14,238,773 人民币普通股                 14,238,773
团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10,958,039 人民币普通股                 10,958,03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
                                                                  10,700,086 人民币普通股                 10,700,086
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侯利                                                                         8,386,204 人民币普通股                     8,386,20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周期优选混
                                                                             4,004,198 人民币普通股                     4,004,198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
                                                                             4,000,988 人民币普通股                     4,000,988
证券投资基金
殷敬煌                                                                       3,468,522 人民币普通股                     3,468,522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均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存在关联
                                                     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     本期增加限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售股数         售股数
邢其彬                 119,376,369                                    119,376,369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于芳                       97,332           20,000                          77,332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吕加奎                   2,607,922                                        2,607,922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周丽丽                     99,000                                           99,000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王桂山                  83,431,920                                     83,431,920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曹石麟                             0                      231,660          231,660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股权激励限售股在满足业
2016 年限制性股                                                                                       绩考核目标情况下,可于
                                                                                      股权激励限售
票激励计划授予           5,933,000                                        5,933,000                   2017年、2018年、2019年
                                                                                      股
的 223 名对象                                                                                         分3次解锁,分别解锁
                                                                                                      30%、30%、40%。
合计                   211,545,543          20,000        231,660     211,757,203             --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额             变动幅度
          其他应收款               14,119,138.79           7,076,768.11         7,042,370.68           99.51%
         长期股权投资               1,500,000.00                                1,500,000.00          100.00%
           在建工程                11,684,835.62           6,331,278.30         5,353,557.32           84.56%
           短期借款                10,387,143.00          17,442,945.00         -7,055,802.00         -40.45%
           应付票据               415,622,244.36         316,261,408.06        99,360,836.30           31.42%
           预收款项                17,810,833.78          12,657,831.44         5,153,002.34           40.71%
           应付利息                    109,925.72            241,117.67          -131,191.95          -54.41%
1. 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惠州全资子公司基建工程保证金增加所致;
2.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系报告期内认购深圳市聚强晶体有限公司5%股权所致;
3. 在建工程增加,系报告期内惠州全资子公司基建工程投资增加所致;
4. 短期借款减少,系报告期内香港子公司偿还部分借款所致;
5. 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付票据随之增加所致;
6. 预收款项增加,主要系香港子公司本期预收的款项增加所致;
7. 应付利息减少,系香港子公司本期偿还部分借款,结算借款利息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1-3月)            上期同期(1-3月)         变动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67,486,982.99            279,102,566.07     88,384,416.92           31.67%
          营业成本                280,847,961.21            212,544,008.57     68,303,952.64           32.14%
         税金及附加                 1,986,317.42              1,165,946.14        820,371.28           70.36%
          销售费用                  9,996,685.40              7,020,646.03      2,976,039.37           42.39%
          管理费用                 35,537,302.57             25,782,516.56      9,754,786.01           37.83%
          财务费用                     280,681.54             1,402,722.64      -1,122,041.10         -79.99%
         营业外收入                 3,432,168.90               649,147.13       2,783,021.77          428.72%
         营业外支出                    103,537.72                                 103,537.72          100.00%
1. 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本期业务规模扩大,收入随之增加所致;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本期业务规模扩大,成本随之增加所致;
3. 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原计入管理费用下的相关小税种税费,本期
    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所致;
4. 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运输费用、差旅费、市场开拓费用等相应增加所致;
5. 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扩大,研发投入、人员薪酬以及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6. 财务费用变动,主要系汇兑损益变动所致;
7. 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8. 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三)现金流量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1-3月)        上期同期(1-3月)        变动额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897,467.41          37,627,092.59       57,270,374.82          152.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80,203.13         -93,520,396.98      105,100,600.11         -112.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30,633.81          34,743,654.91       -42,274,288.72        -121.67%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业务规模扩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上年同期香港子公司现金收购livecom51%股权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香港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及本期偿还部分借款所
    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公司专业从事SMD LED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属于LED封装,主要产品按用途可分为背
光LED器件和照明LED器件。背光LED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电脑、液晶电视、车载显示系统等领域;照
明LED产品主要应用于室内照明领域。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秉承做精、做强、再做大的经营思路,为客
户提供质量稳定、高性价比的产品和快速的服务。现阶段公司的发展战略是深耕LED行业,以背光LED和
照明LED为依托,拓展小间距显示屏LED、LED闪光灯、红外LED、车用LED(工控LED)、增光膜等新
业务,在保证现有业务提高全球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向高端封装及组件业务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总收入36,748.70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长31.67%;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782.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54%。背光LED业务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稳健发展,与大批优质大客户的业务合作不断深化,国际客户的业务拓展较为顺利,市场占有率持续攀升;
照明LED业务发展顺利,鉴于产品的品质优势,已成为行业领导品牌,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公司小间距显
示屏LED、LED闪光灯、红外LED、车用LED(工控LED)、增光膜、高端封装光器件等新业务,正在产
品开发、市场开拓、产能布局等方面有序开展,将逐渐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开展的重要研发项目有“高色域超薄型背光LED”、“P1.0以下超小间距LED器
件”、“高可靠性车用LED器件”、“高光效双色温陶瓷基闪光灯”、“ 红外LED近距离传感器件”、“量子点封
装背光LED器件”、“超高色域的LED背光源”、“适用于超薄液晶电视的直下式LED背光源”等。
     “高色域超薄型背光LED”采用聚飞自主结构及工艺设计,配合高光效的LED芯片制造而成。用以满足
高端手机、平板电脑产品的超薄化、高色彩饱和度需求,达到与OLED相当的显示效果。
     “P1.0以下超小间距LED器件”采用聚飞独有的专利技术以及自主设计,具有超低上机失效率、一致性
好等特点,适用于超小间距的LED显示屏产品。
     “高可靠性车用LED器件” 采用聚飞独有的专利技术以及自主设计,通过了国际严苛的车载环境可靠性
测试及认证,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照明。
     “高光效双色温陶瓷基闪光灯”采用聚飞自主结构和工艺设计,使用高光效的LED芯片和高可靠性的陶
瓷基板制造而成,用于国内和国际终端手机厂家的高端产品。
     “红外LED近距离传感器件”通过独特的光学设计和封装工艺制造而成,适用于智能手机近距离传感器
件,可延伸至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传感领域。
     “量子点封装背光LED器件”采用聚飞独有的专利技术,使用全新高可靠性量子点材料,结合新型工艺
设计及封装结构制造而成,用以满足高端背光产品的高色彩饱和度需求。
     “超高色域的LED背光源”采用高效芯片与特定荧光粉匹配技术制造而成,满足高端大尺寸液晶电视对
色彩还原性的要求,达到图象更加逼真的效果。
     “适用于超薄液晶电视的直下式LED背光源”采用新型LED与特制光学透镜匹配的制造技术,降低液晶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电视的厚度,提高整体设计的技术含量。
     新产品采用创新设计的新技术,在提高性价比、可靠性和光色品质等方面成效显著,能更好地满足客
户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重视供应链的稳定,一直坚持与行业内优秀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以保障物料供应稳定和取得富有
竞争力的成本优势,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合同执行情况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坚持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得到了客户广泛认可,客户保持基本稳定,公司
前五名客户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合同执行情况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经营成果,实现营业总收
入36,748.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67%;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782.44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31.54%。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
募集资金总额                                                                          58,677.8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84.7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249.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止报告期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入                     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末累计实现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进度(3)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的效益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背光 LED 产品(器件、
                        否              32,011.1        32,011.1        2,659.01     13,252.85 41.40% 2018 年 11 月 30 日         1,557.08      8,046.37 不适用       否
灯条)扩产项目
照明 LED 产品扩产项目 否               21,438.2        20,116.07        2,205.02       5,883.65 29.25% 2018 年 11 月 30 日          135.26       462.79 不适用        否
LED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
                        否               6,550.7         6,550.7         1,420.7       3,112.61 47.52% 2018 年 05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000        58,677.87        6,284.73      22,249.11        --           --            1,692.34      8,509.16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60,000        58,677.87        6,284.73      22,249.11        --           --            1,692.34      8,509.1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亚会 A 专审字(2015)062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根据鉴证报告,
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509.14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此募集资金 3,509.14
                       万元将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实现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为 364,287,645.41 元(其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累计 268,000,000.00 元),收到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益为 16,711,855.17 元(含本报告期内形成的 3,243,681.74,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395,220.45 元(含本报告期内形成的 78,214.55
途及去向
                       元),合计 381,394,721.03 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存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六、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章程>修订案》。以上议
案有关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内容如下:
     一、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制定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
长远利益,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
润的范围,并坚持以下原则:
     1、按法定程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的原则;
     4、公司可以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
公司利润分配中,公司应优先考虑现金分红。
     (二)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为股东带来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拟定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
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上述规定进行审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保障社会
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四)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2015--2017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2015--2017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实施现金分红会影响
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
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六)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
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七)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
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且经公
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
经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提交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八)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投资或日常运营,以满足生产
经营或优化财务结构需要,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九)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
资金。
    二、《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
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方式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利润分配方案将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
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实施现金分红会影响
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 万元。
       3、现金分红的时间及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
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
定。
    5、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
金。
    (三)规划的研究论证程序与决策机制、审议程序及调整机制
    1、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与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发展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听
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
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
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
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
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5)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
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2、利润分配政策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
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
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按照
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
发事项。
    3、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投资或日常运营,以满足生产经营或优化财务结构需要,以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
    4、规划的调整机制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较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或公司自身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
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
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表决同意,并由监事会发表意见。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并经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
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独立董事对《公司章程》涉及的利润分配政策等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修改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等
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符合公司可持续性发
展要求,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
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分别于2012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2013年11月30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
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
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
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693,986,415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9,398,641.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50,554,105.32元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8股,共转增股本555,189,13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由693,986,415股增加至1,249,175,547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148,344.36元。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七、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1,599,673.58                          307,592,992.89
    应收票据                                           329,963,949.94                          302,893,031.53
    应收账款                                           602,495,686.30                          600,553,889.23
    预付款项                                           129,811,117.05                          105,806,919.07
    其他应收款                                          14,119,138.79                             7,076,768.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58,326,347.49                          156,469,604.1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37,373,493.61                          704,473,054.37
流动资产合计                                          2,263,689,406.76                        2,184,866,259.3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5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35,485,371.44                           35,485,371.44
    固定资产                                           475,851,485.17                          467,333,393.84
    在建工程                                            11,684,835.62                             6,331,278.30
    无形资产                                            80,039,907.19                           79,874,714.21
    开发支出
    商誉                                                80,864,582.55                           81,337,893.50
    长期待摊费用                                        35,707,073.27                           32,208,481.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218,267.32                           14,109,939.9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35,351,522.56                          716,681,0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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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2,999,040,929.32                     2,901,547,332.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387,143.00                         17,442,945.00
    应付票据                                   415,622,244.36                        316,261,408.06
    应付账款                                   440,676,433.31                        467,574,630.86
    预收款项                                    17,810,833.78                         12,657,831.44
    应付职工薪酬                                30,867,072.75                         31,508,624.63
    应交税费                                    15,880,796.87                         21,223,164.98
    应付利息                                       109,925.72                            241,117.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2,946,226.41                         46,318,042.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123,289.26                         35,803,32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10,423,965.46                       949,031,084.77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68,696,237.67                         69,283,998.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476,278.01                         17,644,319.1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6,172,515.68                         86,928,317.72
负债合计                                      1,096,596,481.14                     1,035,959,402.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93,986,415.00                        693,986,415.00
    资本公积                                   561,326,509.44                        561,326,509.44
    减:库存股                                  29,487,010.00                         29,487,010.00
    其他综合收益                                  4,961,019.83                         5,680,055.7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90,495,308.80                         86,525,713.0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39,026,787.87                        505,171,955.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60,309,030.94                     1,823,203,639.07
    少数股东权益                                42,135,417.24                         42,384,290.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02,444,448.18                     1,865,587,929.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99,040,929.32                     2,901,547,332.03
法定代表人:邢其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加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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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2,373,731.62                          219,793,162.32
    应收票据                             327,056,062.82                          300,175,178.64
    应收账款                             515,842,949.77                          499,784,263.88
    预付款项                             112,924,027.82                           90,623,652.32
    应收利息                                1,130,520.84                            1,023,475.0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0,192,162.98                           17,433,710.17
    存货                                 150,473,964.43                          147,543,740.7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64,593,206.46                          605,407,774.49
流动资产合计                            2,014,586,626.74                        1,881,784,957.6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71,976,430.00                          370,476,430.00
    投资性房地产                          35,485,371.44                           35,485,371.44
    固定资产                             326,503,281.04                          319,931,707.06
    无形资产                                2,090,234.80                            1,526,187.6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0,445,609.70                           30,221,380.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042,180.26                           10,890,898.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77,543,107.24                          768,531,975.24
资产总计                                2,792,129,733.98                        2,650,316,932.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415,622,244.36                          316,261,408.06
    应付账款                             386,225,246.89                          387,675,942.60
    预收款项                                2,907,988.43                            1,931,890.3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职工薪酬                                   28,695,027.58                         26,910,901.85
    应交税费                                       13,831,142.05                         14,913,371.04
    其他应付款                                     54,090,548.45                         50,974,079.16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01,372,197.76                        798,667,593.10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6,746,237.67                         17,333,998.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746,237.67                         17,333,998.57
负债合计                                          918,118,435.43                        816,001,591.6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93,986,415.00                        693,986,415.00
    资本公积                                      563,337,476.36                        563,337,476.36
    减:库存股                                     29,487,010.00                         29,487,010.00
    盈余公积                                       90,495,308.80                         86,525,713.07
    未分配利润                                    555,679,108.39                        519,952,746.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74,011,298.55                     1,834,315,341.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92,129,733.98                     2,650,316,932.92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67,486,982.99              279,102,566.07
    其中:营业收入                                          367,486,982.99              279,102,566.07
二、营业总成本                                              331,083,322.90              250,122,765.37
    其中:营业成本                                          280,847,961.21              212,544,008.57
           税金及附加                                         1,986,317.42                1,165,946.14
           销售费用                                           9,996,685.40                7,020,646.03
           管理费用                                          35,537,302.57               25,782,516.56
           财务费用                                             280,681.54                1,402,722.64
           资产减值损失                                       2,434,374.76                2,206,925.4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912,434.76                4,297,217.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1,316,094.85               33,277,018.42
    加:营业外收入                                                     3,432,168.90                 649,147.1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3,537.7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5,497.4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4,644,726.03               33,926,165.55
    减:所得税费用                                                     7,140,394.11                5,683,957.3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504,331.92               28,242,208.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824,427.83               28,755,233.19
    少数股东损益                                                        -320,095.91                 -513,024.9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47,813.28                 -575,074.2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19,035.96                 -711,848.2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19,035.96                 -711,848.2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19,035.96                 -711,848.2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1,222.68                  136,773.96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856,518.64               27,667,134.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7,105,391.87               28,043,384.9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48,873.23                 -376,250.9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                        0.0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                        0.04
法定代表人:邢其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加奎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337,650,483.50              251,456,251.52
    减:营业成本                                         257,950,854.75              189,431,256.12
    税金及附加                                         1,223,060.54                1,067,712.71
    销售费用                                           6,137,629.37                4,990,520.72
    管理费用                                          30,931,284.87               23,150,469.20
    财务费用                                            -547,438.28                 -177,792.21
    资产减值损失                                       2,753,527.73                1,897,283.2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170,700.53                4,297,217.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3,372,265.05               35,394,019.48
    加:营业外收入                                         3,432,168.90                 649,147.1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3,307.7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5,497.4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6,701,126.23               36,043,166.61
    减:所得税费用                                         7,005,168.93                5,406,474.9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9,695,957.30               30,636,691.6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                                          39,695,957.30               30,636,691.6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1,068,931.73            284,294,117.3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07,772.32              1,130,002.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7,376,704.05            285,424,119.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4,848,898.04            194,752,497.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2,733,648.24             33,952,963.9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585,299.87             11,253,660.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311,390.49              7,837,904.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2,479,236.64            247,797,027.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897,467.41             37,627,092.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912,434.76              4,297,217.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570,76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5,000,000.00            725,642,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1,483,194.76            729,939,217.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8,402,991.63             34,464,248.52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4,660,196.1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000,000.00            734,335,17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9,902,991.63            823,459,614.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80,203.13            -93,520,396.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945,233.8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945,233.8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920,784.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09,849.81                201,578.9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30,633.81               201,578.9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30,633.81             34,743,654.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64,641.34               -190,625.4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582,395.39            -21,340,274.8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4,351,900.84            235,182,825.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2,934,296.23            213,842,550.7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5,948,575.10            260,397,561.6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09,540.25               749,968.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858,115.35            261,147,529.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1,454,359.10            178,181,348.5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3,227,579.43             28,775,030.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783,387.24             10,134,181.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98,171.74              6,351,325.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1,863,497.51            223,441,885.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994,617.84             37,705,644.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170,700.53              4,297,217.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912,441.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3,000,000.00            725,642,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9,083,141.53            729,939,217.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5,422,315.37             33,687,427.82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            116,386,43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5,000,000.00            674,335,17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1,922,315.37            824,409,027.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9,173.84            -94,469,810.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7,155,444.00              -56,764,165.7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6,663,884.02              226,656,680.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3,819,328.02              169,892,514.66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其彬
                                                         2017 年 0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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