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8月16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提供抵押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敞口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长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长方”)及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拟分别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惠州长方以其自有土地及房屋为该笔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