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邓子长先生的通知,邓子长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及部分股份延期购回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
及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 (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邓子长 | 是 | 750 | 2017年7月20日 | 2019年6月20日 | 金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6.3434% |
合 计 | -- | 750 | -- | -- | -- | 6.3434% |
二、股东股份延期购回的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原质押 到期日 | 延期购回后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邓子长 | 是 | 3,842 | 2016年6月24日 | 2019年6月24日 | 2020年6月18日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4949% |
合 计 | -- | 3,842 | -- | -- | -- | -- | 32.4949% |
三、股东股份被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邓子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823.383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642 %;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11,073.3831万股,占邓子长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3.6566%,占公司总股本的14.0150%。
四、备查文件
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回购部分解除质押交易确认书;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确认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