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就《关于收购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阅,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 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亚力】 【吴飞】 【范悦龙】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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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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