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02 月 08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
会议于 2018 年 02 月 09 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项坚先生主
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17 年审计
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审计机
构,负责公司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审计费用由董事会审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6)、《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7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
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7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8 年 03 月 02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7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7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