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因误操作违规减持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收到董事范平先生关于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说明及致歉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19年8月16日,范平先生的家属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范平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0,200股,成交均价5.26元/股,成交金额264,052元。
范平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本次减持行为,未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将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前30日内禁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构成违规减持。
范平先生得知家属上述操作后,及时主动通知本公司,并出具了本次违规减持股票的说明及致歉函。
二、 范平先生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范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13,871,074 | 1.95% | 13,820,874 | 1.9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67,727 | 0.80% | 5,617,527 | 0.7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203,347 | 1.15% | 8,203,347 | 1.15% |
本次减持前,范平持有公司股份13,871,0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5%。本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13,820,8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
三、 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处理情况
1、范平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股票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窗口期违规减持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司内部对其通报批评,要求其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加强股票账户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2、公司将进一步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督促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四、 范平先生及其家属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的致歉声明
范平先生及其家属就本次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致歉如下:本人
及本人家属就本次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同时将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 公司对董事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的致歉声明公司就董事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致歉如下:公司对董事本次窗口期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对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并督促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