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涉及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涉及的担保事项概述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6日、2018
年3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本次综合授信涉及的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本次综合授信涉及的担保事项。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申请授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通畅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中富泰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富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富春”)等。为便于申请综合授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缪品章先生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授信机构,确定担保方式与期限,签订担保合同等相关事务。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本次综合授信涉及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富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厦门湖里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厦门富春向工行厦门湖里支行申请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0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分别与工行厦门湖里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410000218-2018年湖里(保)字0016号、0410000218-2018年(富春)字001号),同意为厦门富春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将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 本次最高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410000218-2018年湖里(保)字0016号)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保证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厦门富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保证的主债权:自2018年9月18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4,000万元(大写:壹亿肆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务,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被担保的主债
权之最高余额内。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合同生效: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410000218-2018年(富春)字001号)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保证人:缪品章债务人:厦门富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保证的主债权:自2018年9月18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4,000万元(大写:壹亿肆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务,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被担保的主债权之最高余额内。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合同生效:自双方盖章或签字(自然人适用)之日起生效。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厦门富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1058394591K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缪福章 |
注册资本 | 6167.45万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13年03月17日 |
营业期限 | 2013年03月17日至2043年03月16日 |
住所 | 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39号1001单元 |
经营范围 | 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
与公司关系 | 公司持有厦门富春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6,221.49 | 7,781.79 |
负债总额 | 186.94 | 1,763.27 |
净资产 | 6,034.55 | 6,018.52 |
报表项目 | 2017年度 | 2018年1月1日-6月30日 |
营业收入 | 0 | 0 |
利润总额 | -51.89 | -16.03 |
净利润 | -51.89 | -16.03 |
注:上述厦门富春2017 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7,2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13.82%,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