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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实施情况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6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实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春股份”)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对置入资产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关于范平等置入资产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业绩补偿方案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
等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等对置入资产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业绩补偿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关于范平等对置入资产 2017 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等
相关公告。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
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2018 年 5 月 31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 2017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
业绩补偿中股份补偿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现就重大资产
重组业绩补偿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范平等对置入资产 2017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业绩补偿实
施情况
    1、业绩补偿事项概述
    2016 年 12 月 6 日,富春股份、缪品章及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摩奇卡卡”)交易对方签署了《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支
付现金购买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协议》(以下简称“《现
金购买摩奇卡卡股权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富春股份向摩奇卡卡交
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摩奇卡卡 100%股权。因摩奇卡卡 2017 年度未完成承
诺业绩,根据《现金购买摩奇卡卡股权协议》,补偿义务人范平、邱晓霞、
付鹏应承担的补偿金额及应补偿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应补偿对象          应补偿现金合计(元)      应补偿股份数量(股)
          范平                       4,692,356.41                  429,379
         邱晓霞                      1,997,275.02                  182,763
          付鹏                       1,597,824.37                  146,210
         合计                        8,287,455.79                  758,352
    公司将于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30 日内确
认并通知补偿义务人当年是否需要进行业绩补偿以及需要补偿的金额,补
偿义务人应在接到公司通知后 30 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应补偿的股份,
将由公司以 1 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如公司在股份补偿实施前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股份补
偿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书面通知各补偿义务人及时履行相应的补
偿义务。按照《现金购买摩奇卡卡股权协议》相应条款约定,上述现金补
偿款抵扣公司应向范平、邱晓霞、付鹏支付的第三期交易价款的部分款项;
补偿义务人范平、邱晓霞、付鹏已配合公司办理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
续。
       二、 关于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对置入资产 2017 年度业
绩承诺未实现的业绩补偿实施情况
       1、业绩补偿事项概述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5】606 号),于 2015 年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并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骏梦”)100%
股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因上海骏梦 2017 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根据公司
与上海骏梦交易对方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签署的《富春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
协议》(以下简称“《骏梦股权认购协议》”),补偿义务人上海力珩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力珩”)、上海力麦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力麦”)、上海睿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睿临”)、上海七皓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七皓”)、苏州工业园区禾源北极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苏州北极光”)、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文化基金”)、马雪峰、江伟强、詹颖玉应承担的补偿金额及应补偿
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应补偿对象           应补偿现金合计(元)      应补偿股份数量(股)
         上海力珩                      24,726,481.00                3,175,931
         上海力麦                      21,300,024.52                2,735,829
         上海睿临                       4,196,966.69                  539,068
        苏州北极光                     11,304,221.21                1,451,942
       文化基金                   11,080,428.96             1,423,198
        马雪峰                     5,738,319.35              737,044
        江伟强                     3,497,639.71              449,245
        詹颖珏                     1,399,073.31              179,700
       上海七皓                     699,497.17                89,844
        合计                     83,942,651.91             10,781,801
    根据《骏梦股权认购协议》约定,上述应补偿的现金,由上海骏梦补
偿义务人于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即 2018 年 7 月 25 日前)向公司支
付;应补偿的股份,将由公司以 1 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如公司
在股份补偿实施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股份补偿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截至补偿义务约定日期(2018 年 7 月 25 日),上述补偿义务人补
偿义务履行情况及后续补偿措施:
    (1)上海七皓、苏州北极光、文化基金、马雪峰、江伟强、詹颖玉已
完成上述对应补偿现金款项支付并配合公司办理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2)上海力珩、上海力麦、上海睿临尚未支付现金补偿款,公司将按
照《骏梦股权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将上海力珩、上海力麦、上海睿临
应补偿现金转为股份补偿,股份补偿的数量为补偿义务人逾期未补偿的现
金数额(包括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至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并注销事项之
日,以逾期未补偿的现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日贷款利
率上浮 10%计算的违约金)÷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
基准日至补偿完成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此处“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前述计算的应补
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 元对价回购并注销。公司应在补偿义务人的现金
补偿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4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
销事宜,如公司未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补偿义务人需支付的违约
金期限限于现金补偿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40 日。
    (3)因上海力珩、上海睿临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未质押股份不
足以支付应补偿的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质
押股份无法办理回购注销,公司未能进行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办理。
公司正积极与上海力珩、上海睿临沟通解决方案,公司将积极督促补偿义
务人尽快完成解除股份质押手续并配合公司办理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
续,履行应补偿的义务。
    鉴于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补偿股份回购注销
及减资事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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