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蓝盾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1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3,8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18年8月13日(T日)结束。本
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001,025张,即100,102,5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8.61%。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8年8月15日(T+2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数量(张):2,961,952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96,195,200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数量(张):1,417,018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141,701,800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团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此外,《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5张由主承销商包销。因此,主承销商包销数量合计为1,417,023张,包销金额为141,702,300元,包销比例为26.34%。
2018年8月17日(T+4日),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87555297、87557727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