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盾信
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技术”)参与了“呼伦贝尔市平安城市二
期建设项目”投标并成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 73,029,504.39 元。上述项目的基
本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9 日、2017 年 3 月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及《关
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2017 年 3 月 3 日,蓝盾技术与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以下简称“甲方”)就
上述项目正式签订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
2、本合同存在因公司原因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
的风险。
3、本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2、交易对方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签订合同的项目外,公司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未与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发生业务往来情况。
3、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对方属于政府部门,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平安城市二期建设项目
2、合同签署时间:2017 年 3 月 3 日
3、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双方约定后即时生效。
4、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区建设治
安监控点位 1,980 个、电子警察 96 套、道路卡口 26 套等。
5、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73,029,504.39 元。
6、合同工期:190 天(设备到货 40 天,项目施工 150 天)。
7、合同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蓝盾技术支付 20% 预
付款;蓝盾技术进场安装后,主要设备到现场,经甲方和监理一般性验收(规格、
型号、数量、合格证或厂商质量证明文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的 40%工程款;项目竣工验收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工程款;剩余 10%
工程款,作为质保金,项目竣工验收一年后 15 天内支付。
8、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
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7.30%,根据项目
工期安排,如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并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业务能力及品牌知名度。
2、本次中标项目实施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形成业务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蓝盾技术与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签订的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