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接到公司
5%以上股东周利鹤及一致行动人朱晓励和广州菁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菁英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周利鹤及一致行动人朱晓励和菁
英投资计划拟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1,763,868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7222%)。详见
2017 年 9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
截至本公告日,周利鹤及一致行动人朱晓励和菁英投资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周利鹤及一致行动人朱晓励和菁英投资减持计
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股) 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7-9-19 17.29 3,000,000 0.1842
2017-10-24 22.12 540,000 0.0332
2017-10-25 22.02 30,000 0.0018
周利鹤 集中竞价
2017-10-26 22.19 1,795,100 0.1102
2017-10-27 21.67 300,000 0.0184
合计 - - 5,665,100 0.3478
2017-10-24 22.15 853,710 0.0524
集中竞价
菁英投资 2017-10-25 22.05 16,700 0.0010
合计 - - 870,410 0.0534
朱晓励 - - - 0
合 计 - - 6,535,510 0.4012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5,267,708 3.3929 49,602,608 3.0451
周利鹤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641,752 1.6969 21,976,652 1.34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625,956 1.6960 27,625,956 1.6960
合计持有股份 5,291,606 0.3249 4,421,196 0.2714
菁英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63,868 0.1083 893,458 0.05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27,738 0.2166 3,527,738 0.216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周利鹤提供给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中原计划减持 500 万股,经公
司核实实际减持了 5,665,100 股,超出计划减持的 665,100 股,但 5%以上股东即周
利鹤及一致行动人朱晓励和菁英投资所减持的股份总和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
持股份总数。
整改计划:周利鹤、朱晓励和菁英投资为一致行动人,由于周利鹤在减持过程
中超出减持计划多减持了 665,100 股,因此一致行动人朱晓励由原计划减持 500 万
股变更为 4,334,900 股,截至本公告日,周利鹤及一致行动人朱晓励和菁英投资本次
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份总数,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
关承诺。
2、周利鹤的一致行动人朱晓励和菁英投资的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周利鹤及一致行动人朱晓励和菁英投资仍然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周利鹤及一致行动人朱晓励和菁英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