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近日,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上海高特佳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懿康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博雅生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懿康投资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博雅生物股份不超过12,999,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懿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3,191,4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659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高特佳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34号)核准,公司向懿康投资发行股份22,127,659股购买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83.87%的股权。该部分股份于2015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7年5月26日,公司实施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以后,懿康投资持股数量为33,191,488股。
2019年1月2日,懿康投资持有的股份33,191,488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3、计划减持数量、比例
懿康投资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博雅生物股份不超过12,999,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法合规的方式。懿康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
份的1%,即不超过4,333,248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即不超过8,666,497股。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懿康投资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懿康投资承诺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配套融资认购方高特佳博雅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博雅资产管理计划计划承诺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懿康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懿康投资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交易方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懿康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截至目前,高特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4,121,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5%。懿康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根据懿康投资的减持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备查文件
1、懿康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博雅生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