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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员工团购商品房管理制度(2019年1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4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团购商品房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稳定公司人才队伍,激活员工个体价值,鼓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员工在江西抚州当地购房置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团购商品房事项2.1 商品房名称:“博雅和苑”(暂命名,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安石大道以南、揭暄大道以北、金柅大道以西地块”(地块编号:

DFB2018015)。2.2 团购价格:以公司及开发商商谈确定价格为准。2.3 团购数量:不超过250套。2.4 商品房购买程序:具体流程及操作事项由开发商出台及进行,且登记过户事项、办理住房贷款(公积金/商业)等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实际情况由员工与开发商协商,自行处理。3. 员工参与团购条件:

3.1 截止2018年10月13日在职员工。3.2 有长期服务公司的意愿。3.3 上年度绩效考核无不合格表现。3.4 购房目的为自住者。3.5 夫妻及子女(未婚)都在公司任职的,只能享受一套购买及补贴资格。3.6 公司规定具备的其他条件。4. 购房补贴4.1 补贴对象:参与“博雅和苑”团购商品房(以下简称“团购房”)的员工4.2 补贴金额:按户型面积(以90㎡、120㎡、140㎡初始确认的三类户型面积核算,不再根据商品房实际面积计算调整),以1260元/㎡的标准补贴。补贴总

额如下:

团购房面积补贴总额
90㎡113400元
120㎡151200元
140㎡176400元

4.3 补贴发放周期

团购房员工补贴发放周期
经理(含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60个月
经理级(不含)以下人员36个月

注:

4.3.1参与团购房员工的职位级别认定以本制度生效之日的职位级别为准。本制度生效后,如其职位级别发生变化,补贴发放周期仍按已确定的周期发放,不作变更。4.3.2 夫妻及子女(未婚)仅一人任职公司的,仅以该员工享受购房补贴,不得约定家属成员的分摊补贴额度。4.3.3夫妻及子女(未婚)多人任职公司且存在多个职位级别的,以较高的职位级别认定补贴发放周期,但可约定各方每月补贴的分摊额度;如该员工离职,由其他在职家属成员按本制度要求签署文件并履行权利义务。4.4 每月补贴金额

团购房面积 每月补贴金额 补贴发放周期90㎡120㎡140㎡
36个月3150元/月4200元/月4900元/月
60个月1890元/月2520元/月2940元/月

4.5 补贴发放时间

本制度生效、服务期协议(见:5.服务期)生效且按照公司规定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后当月起执行,按月发放。购房补贴和员工当月工资合并扣税(由公司代扣代缴),个税由员工自行承担。5. 服务期5.1 参与团购房员工须按公司要求签订《员工团购商品房补贴暨服务期协议书》(以下简称“《服务期协议》”),明确服务期内双方权利义务并严格履行各项条款,才能享受公司购房补贴,否则不享受。5.2 所有团购房员工应履行服务期60个月,自《服务期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如劳动合同期限变更或者届满,公司与员工应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对续订劳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应按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至服务期终止之日。5.3 补贴期内,参与团购房员工因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发生退休、内部退养等情形,公司仍按本制度补贴形式发放购房补贴,该员工无需再提供服务。6. 违约及处理6.1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有权终止员工的购房补贴,并有权要求员工退还已发放的购房补贴:

6.1.1除员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退休、内部退养等情形的,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

6.1.1.1服务期未届满,员工辞职(含自动离职)或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6.1.1.2服务期未届满,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9条、第40条、

第4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导致一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6.1.2在服务期内,员工转让、出租其购买的团购房的,其中:

6.1.2.1转让,包括签署《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等,已经过户或者未过户;6.1.2.2出租,包括有偿或者无偿出租给除员工直系血亲外的其他第三方。

6.2在员工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除本制度约定情形外,双方因任何原因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除返还已收取的购房补贴外,放弃或根据公司要求向公司其他在职员工转让“博雅和苑”购房资格;受让方应和公司签署《服务期协议》并按本制度继续履行义务。6.3在员工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除上述6.2条规定外,员工进行退房、购房者变更、变更房型导致面积减少等应丧失购房补贴资格、终止或者减少补贴金额的,员工应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公司,并返还上述补贴/补贴差额。因变更房型导致面积增加的,员工继续按已确定商品房面积领取补贴,不得要求公司对增加面积进行购房补贴。6.4在员工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服务期届满前,双方因任何原因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应按以下形式返还补贴:

6.4.1员工为经理级(不含)以下人员的:在补贴期限届满(以补贴发放当日为准,下同)(含当日)前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应返还已收取的补贴,剩余补贴不再享受;在补贴期限届满之日(不含当日)起至服务期限届满之日期间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应返还未履行服务期限相应的补贴,补贴计算方法是:返还补贴=公司已支出的全额补贴×(1-已服务月份/协议服务月份)。6.4.2员工为经理(含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的:在补贴期限(即服务期限)届满(以《服务期协议》生效之日起60个月为准)前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应返还已收取的补贴,剩余补贴不再享受。7. 其他7.1以上未尽事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最终解释;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7.2本制度通过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执行,并依据业务情况的变化对制度

进行修订。7.3本制度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员工服务期履行完毕之日止。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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