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劵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雅生物
股票代码:300294
信息披露义务人:廖昕晰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18】年【6】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雅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博雅生物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廖昕晰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博雅生物股份的权益变动
大正初元 指 南昌市大正初元投资有限公司
嘉颐投资 指 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15号准则》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廖昕晰
身份证号码:360102196807******
住 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性 别:男
廖昕晰系博雅生物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廖昕晰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廖昕晰先生拟
实施增持计划,以更好的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廖昕晰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2018年6月6日,博雅生物披露了《关于董事长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
告》公司董事长廖昕晰先生计划自2018年6月7日起6个月内,拟使用自有或自筹
资金以不超过40.00元/股的价格增持博雅生物的股份不超过15,000.00万元。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2018年6月29日,廖昕晰先生已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72,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29%。增持后,廖昕晰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共持
有公司股份21,666,2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00%。
2018年6月19日至6月29日,廖昕晰先生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72,400股,详细情况如下:
名称 增持日期 增持数量(股) 成交均价(元/股)
2018-06-29 30,400 30.38
2018-06-27 50,000 31.76
廖昕晰 2018-06-25 67,000 31.99
2018-06-21 10,000 32.70
2018-06-19 115,000 31.81
合计 272,400
二、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与变动后,廖昕晰及其控制的企业持有博雅生物股份的情况
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序
名称
号 持股数量 持有比 持有比
增持后(股)
(股) 例 例
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有
1 10,714,286 2.4726% 10,714,286 2.4726%
限合伙)
南昌市大正初元投资有限
2 7,984,647 1.8426% 7,984,647 1.8426%
公司
3 廖昕晰 2,694,893 0.6219% 2,967,293 0.6848%
合计 21,393,826 4.9371% 21,666,226 5.0000%
1、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廖昕晰及其配偶共同出资设立,
廖昕晰占有嘉颐投资 80%财产份额,对嘉颐投资构成实际控制。嘉颐投资系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对象之一,其认购公司股份 10,714,286 股(送转后)。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6 日在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
上市公告书》,嘉颐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 7,142,857 股(送转后持有 10,714,286
股)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上市。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嘉颐投资持有公司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0,714,286 股,
质押 10,714,286 股。
2、南昌市大正初元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7,984,647 股。廖昕晰持有大正初元 60%股权,对大正初元构成实际控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大正初元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984,647 股,其
中已累计质押 7,800,000 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后),廖昕晰个人名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67,293 股,其中质押 2,150,000 股。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廖昕晰以及大正初元、嘉颐投资在签署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
博雅生物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廖昕晰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廖昕晰身份证复印件;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其他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江西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泉路333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2.联系人:范一沁、彭冬克
3.联系电话:0794-82643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廖昕晰
2018年6月2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所 江西抚州市高新技术产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业开发区惠泉路 333 号
股票简称 博雅生物 股票代码 300294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廖昕晰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务人住住所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 □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
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2、协议转让□
3、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4、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5、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6、执行法院裁定□
7、继承□
8、赠与□
9、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持股数量:21,393,826 股 持股比例:4.9371%
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变动数量:21,666,226 股 持股比例:5.0000%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否(根据增持计划,进行增持)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或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 否√
是否存在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
是 □ 否 □ 不适用√
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 不适用√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廖昕晰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