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上午 09:
30 时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
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
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其章程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上海吴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网络”)经营
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吴通网络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最终登记经营范围以工商部
门核准意见为准):
原经营范围: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从事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从事网络科技、智能科技、信息科技、电子科技、通讯科
技、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
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设计、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无线数据终端的研发、
销售,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
术除外),代办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由于吴通网络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吴通网络也
将按上述内容对其《公司章程》中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其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