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李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李博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春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春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王春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王春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51-83842119传真号码: 0851-83835538电子邮箱:zhengquanbu@longmaster.com.cn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31号国家数字内容产业园二楼邮政编码:550022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
附件:
王春女士简历王春,女,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贵
航集团云天工业贸易公司财务科出纳,1999年7月就职贵阳朗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历任会计、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2月当选政协贵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王春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