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报告 第1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才泓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1号),核准公司向才泓冰等交易对方发行90,396,398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4,500万元。本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龙萍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462,600股,每股面值1.00元,根据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98元。本次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4,999,34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0,4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14,599,348元,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204,462,6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010,136,74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12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6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331.89万元,用于大数据云平台项目
82.85万元,用于丽水大数据中心项目金额为249.0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共计27.97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05,410.36万元,其中: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累计使用170,855.25万元;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累计使用4,633.25万元;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累计使用29,589.97万元;2019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累计使用331.8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18,383.83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专项报告 第2页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的规定,飞利信、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分别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1)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0000000920100010352286,截止2016年4月12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9,604.9348万元(包含应付给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的费用合计人民币395.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云计算平台项目、大数据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10999662,截止2016年04月12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2,25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支付飞利信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对价,具体用以支付购买精图信息100%股权、杰东控制100%股权、欧飞凌通讯100%股权的现金对价部分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由本公司财务部分项目设立募集资金台账,对报告期募集资金支出情况分项目记录台账,账目清晰、完整。本公司对超募资金的审批和支取严格监督管理,其审批、支取符合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性质 | 存储余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20000000920100010352286 | 活期存款 | 183,838,348.03 |
合计 | 183,838,348.03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334. 58万元,扣除手续费0.14万元,其中2016年度利息收入491.63万元,手续费 0.01万元;2017年度利息收入1,289.32万元,手续费0.03万元;2018年度利息收入525.64万元,手续费0.08万元;2019年上半年度利息收入27.99万元,手续费0.02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1.8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18 年4月10日,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变化,将原募投“云计算平台项目”、“大数据项目”变更为“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乌鲁木齐市延安
专项报告 第3页
路电信IDC机房改造建设项目”。
2、截止2019年6月30日,除上述调整外,本公司无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情形。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照规定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4月10日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将原募投“云计算平台项目”、“大数据项目”变更为“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电信IDC机房改造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暂无。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2日批准报出。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1,459.9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1.8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3,195.3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5,410.3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3,195.3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04%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收购厦门精图、上海杰东、欧飞凌 | 否 | 92,250.00 | 92,250.00 | 92,250.00 | 100.00 | 承诺期业绩已经完成 | 否 | |||
2、流动资金 | 否 | 79,209.93 | 79,209.93 | 79,430.21 | 100.28 | 不适用 | 否 | |||
3、大数据云平台项目 | 是 | 50,000.00 | 16,804.61 | 82.85 | 5,335.18 | 31.75 | 不适用 | 否 | ||
4、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是 | 24,336.15 | 249.04 | 19,535.73 | 80.27 | |||||
5、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电信IDC机房改造建设项目 | 是 | 8,859.24 | 8,859.24 | 10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1,459.93 | 221,459.93 | 331.89 | 205,410.3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此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此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此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此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此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照规定以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的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此情况。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云计算平台项目 | 24,336.15 | 249.04 | 19,535.73 | 80.27 | 不适用 | 否 | ||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电信IDC机房改造建设项目 | 大数据项目 | 8,859.24 | 8,859.24 | 100.00 | 2019.9.20 | 未验收 | 否 | ||
合计 | 33,195.39 | 249.04 | 28,394.97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18 年4月10日,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变化,将原募投“云计算平台项目”、“大数据项目”变更为“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电信IDC机房改造建设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供电部门备用电负荷延期安排导致。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