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2018年8月2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9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惠超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