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8
1 
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7】第 75 号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 2014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的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蓝数码”),未能完成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四家对手方宁波东控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宁波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乾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拒绝履行《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2017年 6月 6日,你公司就上述业绩补偿事项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截至目前,尚未作出裁决。
    我部对东蓝数码的经营情况和业绩承诺补偿情况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说明:
    1、2016年 12月 16日,东蓝数码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梅安森”)签署了 10 份《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约定东蓝数码为梅安森开发 10个软件系统,合同金额为 4500万元。2016年 12月 25日,东蓝数码和梅安森签署了 10份《最终验收单》,梅安森确认了东蓝数码开发的 10个项目,但是该部分订单未能在 2016 年确认收入,上述事项是导致东蓝数码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之一。由于梅安森未能按期支付首期研发款项,东蓝数码于 2017年9 月 26 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梅安森支付首期研发款项 450万元。经法院调解,11月 15日东蓝数码收到了梅安森支付的 450万元首期研发款项。请补充说明:(1)东蓝数码与梅安
    森签订上述 10份技术开发合同的背景,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不限于交易价格、支付条件、结算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并核实该合同的真实性;(2)东蓝数码与梅安森从签订合同到最终产品验
    收仅花费 9天时间,请核实相关合同是否真实履行,东蓝数码是否存在为完成业绩承诺利用大额合同调节利润的情况;(3)东蓝数码开发
    上述 10个软件系统的起始时间,具体的开发工作内容,投入的资金、技术、人员以及发生的成本费用情况;(4)东蓝数码收到梅安森支付
    的首期研发款项的相关会计处理过程,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性;(5)
    除首期研发款项外,剩余合同收入的确认条件以及相关合同收入回款是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你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东蓝数码前三季度实现净
    利润为-1473.4 万元。请结合东蓝数码在手订单、核心业务和技术的
    情况,补充说明:(1)东蓝数码的业务开展是否正常,经营业绩较以
    前年度是否存在大幅下滑;(2)你公司是否与东蓝数码原经营管理团
    队存在冲突,目前能否实际控制东蓝数码的经营管理;(3)重组交易
    对手方以及东蓝数码原经营管理团队的相关人员是否开展了与东蓝数码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是否违反了避免同业竞争和竞业禁止的相关承诺;(4)东蓝数码原经营管理团队是否已经全部离职,核心技术人
    员和业务骨干是否存在大幅流失的情况。如存在,对东蓝数码经营的影响以及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3、你公司收购东蓝数码 100%股权形成的商誉为 28449.43万元,
    你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513.55万元。请结合东蓝数码 2017年的
    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大幅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如存在,请在 2017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并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12月 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7年 12月 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