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飞利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云科技”)
为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学院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万元,期限2年,提款期1年。业务品种包括流动
资金贷款额度2000万元(其中总贷子用额度50万元,具体使用人为北京艾赛尔机
房设备有限公司20万元、天津艾赛尔机房设备技术有限公司30万元);银行承兑
汇票、非融资性保函额度1000万元。用途:支付货款及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经天云科技向公司申请,公司同意上述综合授信事项并拟为天云科技向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申请的此笔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00%保证
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年。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天云科技在日常经营中
对于票据、保函及资金的需求。天云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
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石慧斌                王 慧                   刘俊彦
                                                2017 年 6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