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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15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
意聘任计月华先生、凌晨先生、马健飚先生、何兴华先生、何淼先生(简历见附
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合
法,聘任程序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
日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简历:
    1、计月华先生:
    1971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林业大学森林工程专业
毕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道桥规划设计一所主任工程师、副所长、
道桥规划设计二所副所长、道桥规划设计五所所长、常州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
公司总经理、交通规划设计院副院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交通规划设计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计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计月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凌晨先生:
    1974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东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
业毕业、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程检测中心工程师、副主
任、道路工程研究所副所长、道桥规划设计一所所长、常熟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
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运输规划研究所所长、道路工程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交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3,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2%。凌晨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3、马健飚先生:
    1969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同济大学交通工程专业毕业、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
计员、综合部经理、设计一所所长、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市政设计研究
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健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健飚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何兴华先生:
    198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吉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道桥规划设计一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所
长、所长、经营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经营部总经理、
区域副总裁(华东大区、华北大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兴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5,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1%。何兴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5、何淼先生:
    1976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地质大学岩土工程专业
毕业、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程检测中心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
主任、桥梁结构工程研究所副所长、岩土工程设计研究所副所长、经营部市场总
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何淼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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