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和晶科技股票代码:300279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晨阳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普照村北街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3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和晶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和晶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张晨阳 |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3月21日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在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10月1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1,346.8260万股,其中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448.9420万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97.8840万股。 截至《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5,734,907股,持股比例为7.96%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减持计划,于2019年6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338,607股。根据本次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张晨阳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202031969******** |
住所 | 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普照村北街 |
通讯地址 | 无锡新吴区汉江路5号 |
通讯方式 | 0510-85259761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晨阳先生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3月21日向上市公司出具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在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10月15日)以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1,346.8260万股,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48.9420万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97.884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和晶科技股份的计划。根据上市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根据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和晶科技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张晨阳 | 集中 竞价 | 2019.04.23至2019.06.19 | 6.31 | 4,489,100 | 0.9999 |
大宗 交易 | 2019.06.24至2019.06.26 | 5.62 | 8,798,607 | 1.9599 | |
合计 | 13,287,707 | 2.9598 | |||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发行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
根据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6月25日向上市公司出具了《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说明》,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1,949,100股。截至2019年6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3,785,807股,持股比例为5.2982%(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2019年6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减持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338,607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2,447,200股,持股比例为5.00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晨阳 | 合计持有股份 | 23,785,807 | 5.2982 | 22,447,200 | 5.0000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785,807 | 5.2982 | 22,447,200 | 5.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协议转让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2,44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其中累计质押股份22,41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8343%,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17%。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其余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减持计划,在出具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张晨阳 | 集中 竞价 | 2019.04.23至2019.06.19 | 6.31 | 4,489,100 | 0.9999 |
大宗 交易 | 2019.06.24至2019.06.26 | 5.62 | 8,798,607 | 1.9599 | |
合计 | 13,287,707 | 2.9598 | |||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发行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和晶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10-85259761
3、联系人:陈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晨阳
日期:2019年6月2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长江东路177号 |
股票简称 | 和晶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27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晨阳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23,785,807股 持股比例5.298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22,447,200股 持股比例5.00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晨阳
日期:2019年6月26日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晨阳
日期: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