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减持公司股份
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监事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裁胡东群先生计划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6,639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632%);监事李军计划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3,983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07%),具体情况详见以上公告。
2019年3月13日,公司分别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裁胡东群先生及监事李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东群先生、监事李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胡东群 | 集中竞价 | 2019年3月12日 | 10.7 | 644,500 | 0.1077% |
李军 | 集中竞价 | 2019年3月12日 | 10.6 | 123,900 | 0.0207%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胡东群 | 直接持有股份 | 3,906,558 | 0.6528% | 3,262,058 | 0.5451% |
通过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 36,463,459 | 6.0928% | 36,463,459 | 6.0928% | |
合计持有股份 | 40,370,017 | 6.7456% | 39,725,517 | 6.637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6,640 | 0.1632% | 332,140 | 0.055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929,918 | 0.4896% | 2,929,918 | 0.4896% | |
李军 | 直接持有股份 | 495,932 | 0.0829% | 372,032 | 0.0622% |
通过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 4,628,337 | 0.7734% | 4,628,337 | 0.7734% | |
合计持有股份 | 5,124,269 | 0.8562% | 5,000,369 | 0.835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3,983 | 0.0207% | 83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1,949 | 0.0622% | 371,949 | 0.0622% |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胡东群先生、李军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减持计划提示性公告披露的相关承诺,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胡东群先生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其拟减持数量的剩余股份将择期进行,李军先生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
3、胡东群先生、李军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胡东群先生、李军先生本次减持行为为其个人资金需求,与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关。
三、备查文件
胡东群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李军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