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进行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否 | 7,000,000 | 2015年10月30日 | 2018年11月5日 |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2% |
2,000,000 | 2015年10月30日 | 2018年11月23日 |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3% | ||
1,000,000 | 2018年4月4日 | 2018年11月23日 |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82% | ||
6,000,000 | 2015年12月1日 | 2018年11月26日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0% | ||
合计 | - | 16,000,000 | - | - | - | 13.07%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石河子德梅柯 | 否 | 7,000,000 | 2018年11月6日 | 质押期限至办理解除质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 | 5.72% | 企业资金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押手续为止 | 有限公司 | 安排 | ||||
3,000,000 | 2018年11月27日 | 质押期限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2.45% | 企业资金安排 | ||
6,000,000 | 2018年11月27日 | 质押期限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4.90% | 企业资金安排 | ||
合计 | - | 16,000,000 | - | - | - | 13.07%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
份数为122,442,7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46%,本次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后其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21,999,99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64%,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其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为7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8.8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03%。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