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其中李军、步智林2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
1、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