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8-086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6日-2018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5:00-2018年1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人,代表股份469,968,02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2.3778%(公司总股本1,451,513,600股)。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466,444,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35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523,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28%;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人,代表股份18,960,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6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在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中的合作内容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968,02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960,025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家庭光伏融资业务合作伙伴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968,02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18,960,025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46,66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507%;反对3,521,36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493%;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438,66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4274%;反对3,521,365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5726%;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968,02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960,025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968,02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960,025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968,02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960,025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7.1、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2、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3、审议通过了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4、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5、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6、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7、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8、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9、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10、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11、审议通过了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12、审议通过了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13、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173,2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反对2,363,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5,254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0225%;反对2,363,411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9775%;弃权0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洁、刘畅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