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收到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谢乐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谢乐平先生因个人原
因请求辞去其所担任的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
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谢乐平先生辞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
书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乐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疆尚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1%的股权,谢乐平
先生离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谢乐平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上市发行、增发融资、规范运作、信息
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谢乐
平先生在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在公
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曹仁贤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
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
任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