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阳光电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8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7 日以传真及送达的方式发出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2017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八名, 实到董事八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
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曹仁贤先生主持,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董事会递交了将在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的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为 613,286,547.85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8.26%;
利润总额 668,135,709.91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5.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553,613,069.28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0.14%;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 865,792,599.19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65.0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582,950,576.0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
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8,295,057.6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54,497,962.12 元,扣除本年度内对股东的分配 78,158,300.00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可供分配利润为 1,400,995,180.59 元。
    为兼顾企业发展和股东利益,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股份总数 1,414,30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0,715,430.00 元(含税),不送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控评价
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6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
收款项、存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16年度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共计130,243,837.62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议,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陆拾
肆亿伍仟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权董事长曹仁贤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
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
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
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从业资格,签字注册
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
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
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6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建议续聘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目专户的实际结余情况,决定将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公司经营的规模,不会
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将定于2017年5月8日下午2:00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由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