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代码:300273 |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 编号:2018-116 |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1、2018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2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8年9月1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9名激励对象授予1085.5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说明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14日;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15元/股;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20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5.72万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姓名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石壮平 | 董事、副总裁 | 51 | 7.55% | 0.06% |
吴炜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2 | 0.30% | 0.00% |
田助明 | 副总裁 | 6 | 0.89% | 0.01% |
罗玉平 | 副总裁 | 5 | 0.74% | 0.01% |
董进生
董进生 | 副总裁 | 17 | 2.52% | 0.02% |
何雄涛 |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 8 | 1.18% | 0.01% |
其他员工(114人) | 586.72 | 86.83% | 0.74% | |
合计 | 675.72 | 100.00% | 0.86%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涉及的激励对象中,10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放弃457.28万股,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78人调整为169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42.8万股调整为1085.52万股。
但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田秀荣、张宏宇等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09.80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169名激励对象中,最终只有120人缴纳资金认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田秀荣、张宏宇等人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409.80万股作作废处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为675.7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787,823,576股的0.86%。
除此之外,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一致。
6、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价格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7、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业绩考核分为公司层面的考核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
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或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评结果(S)
考评结果(S) | S≥90 | 90>S≥80 | 80>S≥60 | S<60 |
评价标准 | 优秀(A) | 良好(B) | 合格(C) | 不合格(D) |
标准系数 | 1.0 | 1.0 | 0.8 | 0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上市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上市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上市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0月19日出具了《珠
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 2018)第325001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8年10月1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
截至2018年10月19日15:23时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20人缴纳的股款合计人民币21,285,180.00元(大写:贰仟壹佰贰拾捌万伍仟壹佰捌拾元整),其中: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6,757,20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334,905.66元后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4,193,074.34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7,823,576.00元,股本人民币787,823,576.00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7月21日出具瑞华验字【2015】4004000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10月1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94,580,776.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794,580,776.00元。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14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期为2018年11月9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限制性股票(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5,677,442.00 | 28.65% | 6,757,200.00 | 232,434,642.00 | 29.25%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62,146,134.00 | 71.35% | - | 562,146,134.00 | 70.75% |
三、股份总数 | 787,823,576.00 | 100.00% | 6,757,200.00 | 794,580,776.00 | 100.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787,823,576.00股
增加至794,580,776.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蔡孟珂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62,289,940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3.29%,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蔡孟珂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变化至33.01%。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收益摊薄情况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794,580,776股摊薄计算,
2018年三季度每股收益为0.1087元。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十、备查文件《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8)
第325001号)。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